婚嫁择吉日习俗
婚嫁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与吉事,所以自古以来民间对整个婚嫁过程中的礼仪,尤其是男女合婚极为看重,认为稍有疏忽就会影响到人生乃至宗族的发达昌盛,是故,婚嫁中的言论行动具有浓厚的择吉取向。
1、五行择吉的来历
换帖定婚之后,接下来就应该预定结婚的时间了。这道程序在周公所订“六礼”中叫“请期”,即男家送聘礼后,又托媒人“请”女家择定迎娶的时间,故民间俗称“选日子”。过去的“请”,其实只是一种谦词,含有“不敢自专”的意思,因为事实上都是男方决定好时间后再去通知女家的,故“请期实告婚期也,必先礼请以示谦”(宋程颢、程颐《二程表》)。但后来在实践中也有名副其实的“请”的,因为许多人笃信“坐床喜”,希望新婚之夕便能让妻子怀孕,所以要避开女子的“例假日”,这就需要通过“请”的方式来征求意见。此外,也有男女双方同时找人选择嫁娶时间的,那就更有必要以“请”的谦和来协调了。
请期的依据是“择吉”。古人既然认为婚姻关系的确立乃“天作之合”,所以结婚的日期与时辰也应该顺应天时才会有好结果。先秦、秦汉之际,选择“吉日良辰”的办法以占卜为主,卜者通过观察卜骨上的裂纹决定吉日,如“横吉榆仰首俯,……可居家室,以娶妻嫁女”(《史记·龟策列传》)。后来阴阳家、风水家、星命家等各路“专家”都来兜揽为人娶妻择吉的生意,产生出种种矛盾。有一次,汉武帝召集大家到宫里,问“某日可取妇乎?”结果“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从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乙家曰大吉”,大家相互辩驳问难,吵得不可开交。最终由汉武帝出面裁决。“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”(《史记·日者列传》)。从此,五行占卜便成了选择嫁娶吉日的主要办法,再往后又杂采诸家,逐渐演绎成一整套庞杂的婚姻择吉体系。旧时算命先生多藏有一部《增补诸家选择万全玉匣记》,就是他们做这笔生意的“经典”。
2、“照老黄历办事”
嫁对吉的主要依据之一,是看所谓“神煞”的当值秩序。人们常在老黄历上看到“是日月破,大事不宜”、“是日吉星天德”等字样,这里的“月破”、“天德”,就是当值神煞的名称。神煞有吉神凶神之分,嫁娶时间之年月日辰是宣是忌,首先就要确认这个时间是哪一尊神煞在哪一个方位当值,然后做出趋吉避凶的安排。比如“岁德”是年神中的吉神,所理之地,万福幅凑,自然是办婚事的好年头,倘若凶神“太岁”驾临,那就必须回避了。过去还有结婚忌“当梁年”的习俗:古人以子、午、卯、酉为“当梁年”,以为该年不宜结婚。晋张华《感婚赋》:“彼婚姻之俗忌兮,恶当梁之在斯。”说的正是这种习俗。至于其中的缘故,就很难搞清楚了。反之,也有很多人赶在“兔年”的下半年结婚,希望在“龙年”生“龙子”,于是兔年便成了嫁娶的吉年。可是卯属兔,卯是当梁年,龙倒是吉年,这个矛盾又该如何解释?择年之后,还要择月、择日、择时,所依准则与择年相似。如“月德”、“月德合”等都是百福并集的值月吉神,最宜嫁娶,而“月建”是吉凶诸神的主帅,忌婚姻,等等。按照前述《增补诸家选择万全玉匣记》的讲法,嫁娶最宜天德、月德、天赦、天喜、三合、六合等各尊吉神在位,则年、月、日、时无一不吉;相反,如逢月破、平日、劫煞、厌对、大时、天吏、四废、五墓、往亡、八专等神煞并集,则年、月、日、时无一不凶,绝对不可办喜事。印书商存心要抢算命先生的生意,把这些一般人不可能弄清楚的“理论”简易化,印出一大堆黄历来,每一天都有宜嫁娶还是忌嫁娶的说明,那些会省钱的人就只须“照老黄历办事”就行了。阴阳化生、神煞轮值这一套东西以外,民间还另有许多选择吉日良辰的传统习俗和趋避观念。如《周礼》引《夏小正》:“二月,冠子嫁女之时。”以为春天是合适嫁娶的季节。什么缘故呢?《白虎通·嫁娶》有解释:春天是阴阳交接、万物生发的时令,男女配婚就是阴阳交接,所以春天结婚乃是顺应天时之举。也有认为秋天嫁娶更合适的,《诗经·卫风·氓》:“匪我衍期,子无良媒,将子无怒,秋以为期。”择成白话的大意是:“不是我失约,是你没有请到好的媒人;你可别生气,秋天才是我们的婚期。”农村的人更喜欢在岁终时娶媳妇,一方面是迎娶前需要过大礼,农民们只有等到秋收以后才具备这个财力,到了冬闲时才有操办结婚大事的时间;另一方面,据说那位坐镇灶头司令纠察的灶王爷每年腊月二十四日上天述职,要到除夕才回来。这一段时间里,没有鬼神侦伺罪过,所以能“百无禁忌”地热闹一番。谚云“不管有钱没钱,娶个媳妇过年”,正是这种观念的反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