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间婚俗:议婚
议婚,又称“议亲”,是商议男女婚姻之事的最初阶段,旧时包括“求婚”、“过帖”、“相亲”等几道程序,到准备定婚为止。在这一过程中,往往是由男女双方父母根据对方的门第、家境及品貌等条件决定婚事成否,男女当事人是没有多大发言权的。
“无媒不成婚”,议婚初始,一般是由男方家长委托媒人或托靠亲友、邻里前往女方家中求婚,又叫“提亲”。这一程序相当于“六礼”中的“纳采”。
如果女方家长答允考虑结亲,男方便再次托人或由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,以便“开八字”,请阴阳先生“合婚”,审看男女双方的命相是否相合。山西长治一带称之为“取四柱”,雁北一带称之为“换婚单”。具体做法就是,把男女双方的生年、月、日、时“四柱”干支写在绢帛或麻纸上,然后请人卜算,看双方相互间命相有无克异。民间一般认为,男女生肖犯“对冲”的不宜婚配。所谓犯“对冲”,是指子、午相冲,丑、末相冲,寅、申相冲,巳、亥相冲,辰、戌相冲,卯、酉相冲,共“六冲”。各地历来都有“白马怕青牛,兔、龙泪交流,猪、狗不到头,蛇、虎如刀错,羊、鼠一旦休”之类的俗语。这些说法纯属无稽之谈,现在大部分地方都不再讲究了。这一程序相当了“六礼”中的“问名”。
男女双方“八字”相合后,两家即择吉日传换庚帖,晋北一带叫“送契”,重新写明男女各方的生年、月、日、时等事项。至此,亲事算初步定下。按照忻州、长治等地的说法,是女方“有主了”;在晋中一带,则说女方“问出去了”。这一程序相当于“六礼”中“纳吉”的前一部分内容。由于现在不再时兴合婚,“过帖”这道手续自然而然也就免了。
在具备订婚条件的情况下,男女两家还要“相亲”,又叫“相门户”、“看屋里”,即男女两家约定时间见面,最后议定婚事成否。现在山西各地仍有这种习俗,不过“相亲”的主角已由双方家长变为男女双方当事人,“相亲”的意义已不在于认亲家,而是通过面对面的接触,进一步加深相互了解。男女双方初次见面时,一般由媒人或介绍人引见,两人对面而坐,互相窥视对方的形貌举止,正所谓“对像”是也。